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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元旦起社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21  来源:北京日报  浏览次数:78
核心提示:2019年元旦起社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宣告,五部委局联合举行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责任划转作业发动安置会议,决议本年12月10日前要完结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责任划转交代作业,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分一致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当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在京联合举行专题会议,就确保划转作业平稳落地进行统筹安置安排。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责任划转到税务部分,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国家管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开展的重要举措。经过变革,将构建起流程顺利、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体系机制,为研讨推动适时完善缴费比率和推动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

王军介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责任划转涉及各级政府、多个部分和十多亿缴费人,下一步,各省级政府将把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责任划转作业归入本地机构变革“大盘子”中统筹安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责任划转作业统筹推动机制,以及常态化部分协作机制,本年12月10日前要完结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责任划转交代作业,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分一致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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