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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公布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6  浏览次数:84
核心提示: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人社部对外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包括教师、注册会计师等140项。根据要求,目录之外一律不得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人社部对外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包括教师、注册会计师等140项。根据要求,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在140项职业资格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共有41项,意味着这类职业需要“持证上岗”,包括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拍卖师、医生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新闻记者职业资格、焊工、房地产估价师、会计从业资格等。
人社部表示,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此前表示,职业资格制度是人才评价的一个重要内容,但由于职业资格设置过多、过细、过乱,对其清理和规范,就成了简政放权过程的重要内容,“本届政府提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这个要求下,清理、规范职业资格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它的目的就是为了要降低就业门槛,激发社会创新创业的活力。”
有人关心,原有的职业资格不在目录中,原来取得的职业资格还有效吗?对此,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表示,部分职业资格取消后,原取得的资格可以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可以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确有必要的,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次性收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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