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注销85个药品批准文号。其中,19个药品批准文号被注销是由于企业被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均为长生生物的批准文号。
2018年10月16日,长生生物主要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因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处罚没款91亿元等行政处罚。
被勒令退市
3月13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公告宣布,长生生物因触及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决定自2019年3月15日起暂停长生生物股票上市。
同日晚间,长生生物亦发布公告称,根据深交所决定,自3月15日起,公司股票将暂停上市,暂停上市期间为6个月。暂停上市后,深交所后续将会对公司股票作出是否终止上市决定,如果被终止上市,长生生物股票交易将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届时,长生生物也将成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第一股。
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
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务院派出专门调查组对事件进行了全面调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了监管责任调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对6名中管干部作出予以免职、责令辞职、要求引咎辞职等处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浈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同时,有关部门和地方根据调查认定事实,依规依纪依法对涉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吉林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长春市人民政府、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等42名非中管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厅局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23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6人,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3名责任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对包括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1名副司长、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两名副局长在内的6名责任人给予留党察看或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对29名责任人给予其他党纪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