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花式信贷违规:首付贷卷土重来 二套房竟“变身”首套房

   2019-05-11 证券日报920
核心提示:房产中介花式信贷违规:首付贷卷土重来 二套房竟“变身”首套房
      《证券日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暗访了多家京城房产中介,在得知本报记者买房首付不行后,经纪人给出了一些“解决办法”。

北京市朝阳区某房产中介表明:“假如您名下还有其他房产,可以将房产典当给咱们公司,最高可典当房产评估价的七成。咱们公司可以做到7天内放款,不会影响买房进度。”

“不过,这类垫资事务一般期限比较短,您需求考虑后续有没有还款才能。一起,典当用处不可以写购房,并且需求必定份额的手续费”。该经纪人提示记者。

据其介绍,手续费分为两种:榜首,每月收取告贷额1.08%作为利息以及告贷额0.1%作为中介费,签订合一起一次性缴清。第二,每月收取告贷额1.5%作为利息,签订合一起一次性缴清。

在榜首种情况下,购房人需求与中介约好固定的垫资时长。以垫资100万元、用款8个月为例,购房人一次性交纳总额为8000元的中介费(每月收取告贷额的0.1%,共8个月),以及86400元的利息(每月收取告贷额的1.08%,共8个月)。假如购房者用款缺乏8个月提早还款,中介费不退,利息可依照用款天数退款,缺乏1个月按1个月核算。一起,8个月的用款期限不可以展期。

在第二种情况下,以垫资100万元、用款2个月举例,购房人一次性交纳30000元利息(告贷额的1.5%,共2个月),假如购房者用款缺乏2个月提早还款,实践利息依照用款天数核算(缺乏1个月算1个月)。相同不可以展期。

上述经纪人表明:“榜首种情况适合不清楚资金何时可以周转开的购房人,利息相对较低,不过假如签订的时限较长又提早还款,会丢失0.1%的中介费。”

据《证券日报》记者暗访了解,垫资手续费大多为告贷额的1%-2%不等,每个月收取,大都中介表明“不满1个月要依照1个月收费”。

“二套房变首套房”进步告贷额

在某大型房产中介,《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一项可以减轻二套房首付压力,即“二套房变首套房”的“服务”。

上述房产中介的经纪人表明,“咱们可以在您不离婚的前提下,将买二套房操作成买首套房,告贷利率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告贷份额到达65%。此项事务收取告贷额1%-1.5%的手续费,告贷额0.15%的公证费,80元典当登记费以及1000元左右的委托费。其间榜首项,由咱们公司收取。”

不过,面临《证券日报》记者的诘问,这位事务员并不乐意泄漏具体流程,只表明:“您只需供给身份证、户口本、征信记载等个人信息,除了银行面签,其他环节您不必呈现。一起,您不必担心危险,此项事务为批贷后交纳手续费,并且在和卖方签订购房合一起,会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写明‘假如告贷未批则合同报废’。咱们会和卖方解释清楚,等待批贷的时刻一般在10天以内,即便此单批贷失败,也不会耽搁很长时刻。”

业内人士剖析称:“直接的‘二套房变首套房’,从流程来看,是不可能在银行获得批阅通过的,因为银行批贷时会查询买方的征信记载,过往的告贷记载等信息是瞒不住的。假如房产中介确实可以实现上述事务,很可能是房产中介供给了假材料给银行,而银行在审阅时也涉嫌放水。”

该房产中介作业人员表明:“‘二套房变首套房’的手续费为告贷额的1%-1.5%,一般以告贷额作为区分。近期,告贷额超过300万元的客户手续费依照1.5%收取,300万元以下的客户依照1%收取。”关于这样做的原因,其解释称:“告贷超过300万元涉及到与银行分行层面沟通,所以手续费较高,300万元以下支行批阅即可。”

除此之外,还有多项依据购房者实践情况“量身定做”的告贷事务。一位房产经纪人表明:“您只管放心看房,最终假如只是差钱,咱们公司供给‘一站式服务’,可能是典当告贷也可能是消费贷。假如卖家要求全款,咱们也可以提早垫资,拿到房本您再依照合同约好把钱还给咱们公司。”

在记者的暗访过程中,多个房产中介为了促进买卖,对本报记者宣称其“事务合规”、“流程正常”。

一位不肯签字的中介行业高管人士表明:“关于购房者来说,首付贷、垫资等尽管缓解了燃眉之急,可是部分告贷的利息会十分高。关于购房人而言,需求考虑是否可以保证自己有一个长时间稳定的作业来归还这部分高息告贷,以及未来房地产商场不可能短期内大幅上涨让购房者从中心套利。关于房产中介来说,推介此类事务的动力在于促进买卖双方赶快达成买卖。部分房产中介即便没有直接供给相关事务,作为举荐方也是违规的,这种加杠杆的方法,不管是关于房产中介、开发商、告贷中介、金融组织,中心的危险还是比较大的,不利于整个房地产商场的稳定。”

据记者了解,近两年,住建部、央行等一直关键治理楼市信贷违规等乱象。2017年,住建部、央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作业的告诉》,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组织违规供给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资。人民银行经营管理部、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建委、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曾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事务危险管理的告诉》,要求各商业银行要依据“了解你的客户”的准则,加强对客户的尽职查询,仔细核对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对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的客户,应拒绝发放告贷。《2018年整治银行业商场乱象作业关键》将违背房地产行业方针作为整治作业关键之一,包含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告贷;以充当筹资途径或放款通道等方式,直接或直接为各类组织发放首付贷等行为供给便当;综合消费告贷、个人经营性告贷、信用卡套现等资金用于购房等均被作为关键查办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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