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15日公布《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车行为包括:①采取违规进出闸机、伪造变造票卡等方式逃交票款;②在列车车厢内一人占用多个座位;③除婴儿、病人外,在列车车厢内进食;④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⑤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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