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周先生在饿了么订购真功夫餐点,11:08短信提示外卖已送出,11:38短信奉告订单因配送问题被撤销。今年1月,周先生申述饿了么诈骗顾客,要求赔付500元。饿了么辩称系真功夫公司作出撤销行为,应由其承担相应职责。近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判决,饿了么作为网络交易渠道供给者存在供给信息不实在的状况,作为配送服务供给者存在隐瞒或许影响交易的重要信息的行为,构成诈骗,支持原告诉求。
作为外卖渠道和入驻商家,无疑应及时配送顾客所选购的餐饮,不得无故拖延,更不得随意撤销订单。从这方面来讲,配送超时且撤销订单的外卖渠道被判补偿顾客500元一点也不冤。假如这一判罚能够成为常规,明显能够形成倒逼,让外卖职业的商家愈加注重顾客权益。
普通网购中,拖延配送并不会严峻侵害顾客权益,也不影响商品质量。而餐饮外卖领域则不同,拖延配送无疑将影响餐品的口感和质量,从而影响人们的消费体验。无故撤销订单则构成根本违约,导致顾客“无饭可吃”,给其带来直接的损害。从这方面来讲,及时配送、不得无故撤销订单作为外卖职业的核心服务内容和服务准则,必须被不折不扣地执行。
依据顾客权益保护法,顾客享有真情知悉权和自由选择权。经营者隐瞒本相或者虚构事实的,构成诈骗,将承担退一赔三且不低于500元的补偿。而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实行期限和方式、风险警示等,自然属于关键信息,经营者理当实在、全面地奉告顾客,不得作虚伪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因此,外卖渠道因撤销订单被判赔500元,完全系自身不履约所带来的结果,一点也不冤。
长远来看,这样的判罚规则应成为该职业的惯常做法。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倒逼作用,让外卖职业愈加注重顾客权益,注重顾客诉求,不无故超时配送,不随意撤销订单,从而改变顾客与商家博弈中的弱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