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15天刷2700万游戏点击量

   2019-06-04 北京青年报820
核心提示: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15天刷2700万点击量
      15天刷出2700万游戏点击量,刷完量却未收到款,并由此引发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5月23日下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定两边合同无效,并决议收缴两边不合法获利。

6月3日,北青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得悉,法院已分别收到了两边当事人自动交纳的不合法获利款16130元和30743元,此案已顺畅履行完毕。

暗刷流量 全国首例案件被判收缴不合法获利

2019年5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北青报《法学苑》栏目对此案进行全网直播,到现在,此案网络点击量达200余万。

常某与许某经人介绍成为网友。2017年9月,许某通过向常某购买网络暗刷服务进步点击量的方法,假借虚伪流量误导网络游戏玩家,15天刷出2700万点击量,而许某未依照合同向常某支付服务费,故被诉至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定驳回常某悉数诉讼请求,确定涉案合同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公序良俗,属“肯定无效”,并作出收缴常某、许某不合法获利16130元、30743元的决议书。

判定精髓 让互联网“灰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的判定书和决议书,这例判定的精髓在于确定了涉案合同的无效,让互联网范畴暗刷流量这条“灰色产业链”终究浮出水面。

流量,是指网络用户依据对某网络产品、网络服务、网络渠道的运用需求或喜好,通过点击、链接、运用渠道产品或渠道服务等物理动作,经多次或多人积累叠加而形成的网络数据集合。

众所周知,实在的流量能体现用户对网络产品的实在运用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网络产品的用户数量和受欢迎程度,成为判别网络产品的商场价值、商场影响力甚至商场潜能等的重要因素,“流量”被认为是顺便经济价值的“虚拟财产”。此案触及的通过JS“暗刷流量”的行为,是“流量作弊”行为,不归于实在的、依据用户对网络产品的喜好自愿发生的点击行为,归于欺诈性点击。

判定书显现:“虚伪流量会阻止创新价值的实现,降低诚笃劳动者的信心,扭曲决议计划过程,搅扰投资者对网络产品价值及商场前景的判别,影响网络用户的实在挑选,打乱公正有序的网络营商环境。”

此案终究确定“合同无效”,因涉案行为存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景象,契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该行为“一方面使得同业竞争者的诚笃劳动价值被减损,破坏合理的商场竞争次序,侵害了不特定商场竞争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会诈骗、误导网络用户挑选与其预期不相符的网络产品,久而久之,会造成网络商场‘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结果,终究减损广阔网络用户的福祉,归于侵害广阔不特定网络用户利益的行为。”

关系到对互联网的价值引导和规矩建立

合议庭认为,此案确定“合同无效”,为自始无效。

依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并不必然对应“悉数收缴”的法律结果,还存在“予以返还”、“补偿对方遭到的丢失”等景象。而此案为何适用“悉数收缴”,未适用其他返还方法?

此案所涉“暗刷流量”,归于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虽然是互联网上或部分人群中默认的现象或隐蔽的“游戏规矩”,该现象助长了不合法行为获益的不正习尚,假如不加遏止,将会愈演愈烈。而司法裁判不仅仅是审结个案,更是关系到对互联网范畴的价值引导和规矩建立。

此案判定书对此进行了精彩论说:“司法行为以被动性和谦抑性为宜,但在此案中,原被告两边为寻求不妥利益,大量制造虚伪流量,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差错程度较高,且虚伪流量业已发生,如以互相返还的方法进行合同无效的处理,无异于纵容当事人通过不合法行为获益,违反了任何人不得因违法行为获益的根本法理,亦会导致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得不到有用遏止。”

服判息诉 两边自动交纳不合法所得

此案两边当事人自动向法院交纳了不合法所得。原告常某某表明,“我通过认真反思,已知道到错误,遵守判定。我也会尽快将案涉款项上缴法院,通过此案,我现已遭到法治教育,往后也将加强法律学习,争做一名遵法公民。”

被告许某则表明,“我此前对网络暗刷流量服务所带来的危害及结果缺少足够知道,但通过当日庭审,现已彻底知道到此行为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彻底认同法院关于暗刷流量服务肯定无效的确定并支持法院对违法所得的收缴,确保绝不再发生类似状况。”

法院主张 加大对“暗刷流量”冲击力度

为进一步净化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保护公正竞争的网络营商环境,北京互联网法院分别向北京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并发送了司法主张。

北京互联网法院主张商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欺诈性点击问题的跟踪研判,通过对个案的研判,厘清欺诈性点击的确定标准。一起,需加大联合法律力度和相关范畴监管机构的技术力量。

北京互联网法院主张市公安局加大对“暗刷流量”违法行为的冲击力度,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技术合作、业务合作,共同联手治理互联网乱象。加大法律宣扬力度,让公众知晓合法利益和不法行为的鸿沟。

法院:“谁法律谁普法”

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的裁判,从法律的层面上给互联网范畴通过不合法方法或技术手段进步网上浏览量等违法行为敲响了警钟。

一起,从此案也可以看出,涉案当事人在做出这样的行为时,对该行为的违法性及社会危害性都缺少知道。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北京互联网法院也将继续尽力践行“谁法律谁普法”,把每一个典型事例的审理变成一堂有内容、有情绪的法律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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