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农村电商  县域电商  电子商务  互联网  电商平台  深圳  电商  、商场  双十一  花呗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今日头条 » 正文

2.5亿标的无法执行 法院认定ofo“无财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19  来源:北京青年报  浏览次数:72
核心提示:2.5亿标的无法执行 法院认定ofo“无财产”
      日前,一份来自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显示,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有限公司(天津富士达)因买卖合同纠纷向ofo的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请求履行2.5亿的标的。不过,法院认定,ofo已“无产业”,其名下无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无对外出资、无车辆,虽开设了银行账户,但已被其他法院冻住或账户无余额。

今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曾作出调解,天津富士达与东峡大通的一份民事调解书现已发作法律效力。不过,因东峡大通迟迟不履行义务,天津富士达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履行。请求履行标的为人民币2.498亿元。

法院在裁决书中表明,ofo方面向法院报告了产业,其名下无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无对外出资、无车辆,虽开设了银行账户,但已被其他法院冻住或账户无余额。

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履行人名下产业进行了查询,系统反应查询信息为“无产业”。到被履行人住所地的不动产挂号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进行传统查控,被履行人名下无可供履行产业。请求履行人亦无被履行人的产业线索供给,法院亦已对被履行人申报的产业进行核对,无产业可供履行,法院已向被履行人发出约束消费令。

最终,法院裁决终结本次履行程序。请求履行人发现被履行人有可供履行产业的,可以再次请求履行。 
 
本条信息网址: https://www.zhanghuanshuo.com/article/show-395950.html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来源于网友提供和互联网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不对网站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积分购买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sitemaps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行业图标
版权所有©2012-2019zhanghuanshuo.comAll Rights Reserve
本站供应采购展会资讯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张桓硕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也不承担您因此而发生或交易致使的任何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