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随意“砍单”只因无须埋单

   2019-07-05 北京青年报1020
核心提示:商家随意“砍单”只因无须埋单
      “大半夜花了很长时间下了单,本来认为捡到了便宜,没想到第二天鸿星尔克发公告说价格反常不发货,过了一周多后又给我‘砍单’了。”7月3日,湖南永州顾客周先生向媒体投诉称,在网上购物提交订单付款之后,又被商家撤销了订单。周先生的遭受并非个例。

去年北京市顾客协会建议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超过八成顾客有被砍单的阅历。商家撤销订单的理由,首要会集在商品缺货、系统犯错、操作失误、订单反常以及产品质量等五个方面。

从法令视点来讲,商家发布商品信息,是一种典型的要约行为,当顾客下单付款后,双方的买卖合同联系已经成立,企业就应按照合同发货。不管根据何种理由,商家单方撤销已经支付货款的订单,都属于违约或诈骗行为,有悖诚笃信用原则,侵害了顾客合法权益。即便商家的确存在过失,也应由其单方面承当职责,不能让顾客埋单。

对此,相关法令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中,由于忧虑维权程序繁琐,害怕得不偿失,许多顾客在遭受“砍单”后大都选择忍气吞声,很少与商家较真。商家往往标志性地补偿一些“优惠券”,就能将顾客打发。有的干脆自行撤销订单,不给顾客任何解释。违约砍单而又无须埋单,使得一些经营者关于合同联系和契约精力缺乏敬畏,乃至将砍单当做营销套路。不少顾客在商家砍单之后,依然收到了该产品的打折促销信息。这不能不让人置疑,商家砍单是故意利用虚伪促销活动收集顾客信息。

只要顾客主动维权,勇于较真,才能促使广阔商家尊重顾客权益,不敢随意诈骗。在这方面,各级法院要积极简化流程,方便顾客诉讼;各级消协组织也要充沛发挥作用,通过调停、公益诉讼等方式帮助顾客维权。

此外,电商渠道也要实在承当办理职责。《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渠道经营者依据渠道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渠道内经营者违反法令、法规的行为施行警示、暂停或许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关于随意砍单诈骗顾客的商家,电商渠道有必要对其侵权行为予以惩戒,让其在顾客面前亮露脸。只要实在进步违约成本,使商家“赔了夫人又折兵”,随意“砍单”现象才会得到有效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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