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誉为“街拍胜地”的成都邃古里,一下子少了许多街拍客。原来,为了维护大众的肖像权,邃古里竖起了告示牌。而北京三里屯的街拍仍然火热,有媒体调查发现,每天下午3点今后,三里屯的街拍客会逐步增多,从占有有利地势到发现目标,从抓拍到跟拍,街拍客的业务娴熟至极。
街拍,在传统或精英眼光看来,极其无聊乏味。一群人扛着蛇矛短炮,乃至一部半新手机,见到美人路过,就像苍蝇相同围上去,赶都赶不走,不论美人愿不愿意,我们从不同视点,一通乱拍。然后,有滋有味地赏识“战利品”,乃至把相片发到网站或自媒体上,蹭流量、赚小钱。
作为一种社会或者文明现象,街拍背后有着深厚的文明内在与消费文明特质。街拍,最早起源于国外的时髦杂志,为捕捉街头流行信息而展开,反映了人们对时髦的追求与图像的推崇。发展至今,它更多折射出青年对干流文明、传统观念的解构,体现为一种亚文明的狂欢。街拍者与大部分被拍者都乐于参加,并用行为艺术参与这种表达与宣示。得到合理引导的话,这种亚文明也是文明多样性的一个构件,并非祸不单行。
落到举动层面,街拍要有底线与红线意识。街拍的底线便是被拍者的个人权力,红线便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两者都不能蹂躏。拍摄行为发生之前,一定要征得被拍者的答应,不能强拍和偷拍,且奉告被拍者相片的用处,承受被拍者对相片运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行为之后,要确保相片和视频运用的合法性,不得侵犯和露出个人隐私,不得用于不合法途径。只图个人爽快,罔顾别人权益,难免引起别人恶感,街拍就会逐步沦为过街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