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救援车辆被拦”。近来,浙江民安救援中心称,救援车辆在永嘉执行完使命拿着“浙江省高速公路网通行车辆免费凭证”,下高速却仍被要求交费。温州绕城高速公司称,只对军警车辆免费通行。出于人道考虑,高速公司方面垫支了过路费。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社会应急力量具有贴近底层、组织灵敏、行动敏捷、便于打开等优势,是彻底自发的民间义举,已经成为我国救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待这种充溢爱心的力量,我们应该尽力尊重和支持,而不是以规则为由设置障碍。不然,不只会耽搁救援,并且让人心生寒意,冲击社会热心。惋惜的是,献爱心被泼冷水,并不是该救援中心独有的遭遇。去年,河南一救援队在广东完成应对飓风“山竹”的救援后回程途中,出示相关证明仍被湖南收费站要求缴费;更早在雅安地震期间,山东一救援车队经过河南高速办理收费站也被阻拦。此外,物资车、救护车在高速公路上“节外生枝”的新闻,也并不鲜见。
没有人否认高速公路的收费权力,但收费也得讲道理、守法律。该事例中,收费站方面着重了“垫支”一词,看起来很有同情心、也够人道,但其实隐含了收费行为合法合规的意思。然而,根据相关方针规则,免收社会救援力量车辆通行费是于法有据的。抢险救灾使命的车辆在收费公路上通行时,能够免交车辆通行费。本年3月,针对国内没有建立一致应急救援车辆免费通行准则等,交通运输部、应急办理部还专门印发通知,规则一概免费通行。因此,当地收费站着重“只对军警车辆免费通行”,是否反映了单个人员对有关方针了解不到位、执行打折扣?
为何方针目的和贯彻执行之间会有落差?一种可能是,收费站不是不清楚免费通行的方针,只是不愿抛弃自己的利益。现在,高速公路收费流向并不通明,根据央视等媒体报道,适当一部分路政部分存在超编制养人而“靠路吃路”,不只对收费问题锱铢必较,并且热衷于卡点设站、上路罚款。当然,这不是指责一切收费站必然存在这些问题,但有的收费站对救援车辆雁过拔毛,却也是不争的现实。对此,有必要进一步打通方针衔接,遏止单个收费站的利益冲动。对不涉及跨区域救援的,应该由省级应急办理部分出头,打通方针落实。此外,还能够仿效取消省级收费站等,更大程度使用ETC,削减相似无谓的争议。
自发的社会救援更可贵。曩昔,整个社会的救助系统,更多地靠政府承担或组织,这样当然更有效率,但也存在不小的隐形成本。答应并且鼓舞社会自发参与救援,有利于更好地配置社会资源,有利于激发“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责任感。从现在来看,我国社会应急系统越来越好,民间组织热心继续高涨,作用日益明显。面临这种趋势,我们应该全力创造条件,鼓舞社会救援工作获得新的成效。在相关部分数次发文支持免费通行的语境下,像“救援车辆被拦”这类事情,实在荒唐,不应该发作,相关部分有必要尽快整改,亡羊补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