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桂林航空内部下发了一份《关于给予桂林航空乘客进入驾驶舱违规事件责任人处分的通报》。
通报显示,除涉事机长被终身停飞、相关机组成员被停飞12个月外,
桂林航空的董事长、总经理、维修副总经理、原安全总监、飞行部总经理等多名高层也被处分并扣罚工资。
通报称,2019年1月4日,GT1011(桂林-扬州)航班机组在执飞时发生一名乘客进入飞机驾驶舱的违规事件,严重违反民航局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严肃纪律、警示他人,根据《桂林航空有限公司奖惩管理规定》及相关运行管理手册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对管理责任人员的处分具体有:
给予桂林航空董事长胥昕严重警告处分,并扣罚3个月标准绩效工资;
给予桂林航空总经理兼运行副总经理瞿涛记大过处分,管理级别由M4降为M3,并扣罚3个月标准绩效工资;
给予桂林航空维修副总经理杨文众记大过处分,并扣罚3个月标准绩效工资;
给予桂林航空原安全总监尹枘记大过处分,并扣罚3个月标准绩效工资;
给予桂林航空飞行部总经理岳丁免职免级处分;
给予桂林航空客舱与地面服务部总经理孟楠、航空安保部总经理史子桥、原安全监察部总经理康文生记大过处分,并各扣罚3个月标准绩效工资。
对相关机组人员的处分具体有:
给予当班机长苏晨记大过,终身停飞处分,同步公司沟通局方建议吊销其飞行执照,终身停飞;
给予当班副驾驶吴江停飞12个月处分,技术级别降为F1;
给予副驾驶吴瑞亭停飞12个月处分,技术级别降为F1;
给予当班乘务长李恒停飞12个月处分,技术级别降为CA3;
给予当班乘务员陈中玉停飞12个月处分,技术级别降为CA3;
给予当班安全员李远军停飞12个月处分,技术级别降为SP3-1;
责令飞行部、客舱与地面服务部、航空安保部立即自查整改。
通报在最后表示,“安全运营”是公司的首要任务,公司对任何有可能威胁航空安全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全体干部员工须严格遵守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树立严谨的安全运行工作作风,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1月4日,桂林航空对网传有非机组成员进入驾驶舱拍照一事作出回应。
桂林航空发布《关于乘客进入飞机驾驶舱的事件说明》称,桂林航空在11月3日接到网友举报关于“一名乘客进入飞机驾驶舱”一事,对此高度重视,随即成立调查小组并启动内部调查程序。
声明称,经核实,该事件发生于2019年1月4日桂林航空GT1011桂林-扬州航班。桂林航空时刻将旅客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对于任何有可能威胁航空安全的不当且不专业的行为均坚持“零容忍”。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及桂林航空的相关管理规定,针对机长违反民航规章让无关人员进入驾驶舱的行为,桂林航空决定对当事机长处以终身停飞的处罚,对于涉事的其他机组成员处以无限期停飞并接受公司进一步调查。
声明称,针对此次事件,桂林航空将深刻反思、认真改进,严格遵守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内部整改,切实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及规章意识,加强树立严谨的安全运行工作作风,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桂林航空全称为桂林航空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6亿,法定代表人为胥昕。桂林航空的股东为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其中,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后者的大股东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