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5日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个大类、11个小类。针对部分试点地区的差异,如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或“湿垃圾”,新标准都统一为厨余垃圾。该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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