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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团伙10个月疯狂敛财31亿 “忽悠术”升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31  来源:经济参考报  浏览次数:159
核心提示:套路贷团伙10个月疯狂敛财31亿 “忽悠术”升级
     兰州警方近期破获的多起“套路贷”案件显示,不法分子“套路贷”作案高科技化、专业化倾向明显。一个个年利率超1500%的“714高炮”(7天或14天高利息网络贷款),贴着“低利息、无需抵押、快速放款”的标签,将大学生和社会群众当成猎物。专家称,“套路贷”团伙嚣张作案,暴露出社会管理及网络金融监管的漏洞,必须引起警惕,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套路贷团伙10个月疯狂敛财31亿

随着侦查范围扩大,兰州警方发现,手机应用平台上,有的受害人借了1000元还20多万元没有还清,有的还到了100多万元。

袁程程(化名)是一家咖啡连锁店的工作人员。2018年9月的一天,袁程程用手机下载了一款做菜的APP。没想到,这款APP会“变脸”,第二天做菜的内容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贷款入口和各种“网贷”APP的链接。袁程程一时好奇,借了4500元。谁知,在以后的三个月时间里,她被迫在十几个“网贷”平台转单平账,先后还款6万多元,而所欠的债务却像雪球般越滚越大。

2018年12月,兰州警方盯上了这个APP。警方侦查发现,这个APP是个“双胞胎”,它有两个面,一面是有正常功能的APP,一面则是“套路贷”犯罪团伙开发的网贷平台,警方把这种APP叫作“AB面”APP。

经前期研判,这个APP背后是一个集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套路贷、“软暴力”催收于一体的犯罪团伙。其开发了20个贷款平台,利用23个主体公司,以垫资消费为名,签订非法贷款合同,向受害人贷款。该团伙同时雇佣了24个催收公司,以多种软暴力方式催讨收账。兰州警方立即立案侦查,案件代号“2·12”。

今年3月,兰州市公安局历经3个多月的前期侦查,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组织500多名警力,在浙江、陕西、安徽等地一举打掉了“2·12”特大“套路贷”犯罪组织。

警方进一步侦查发现,该团伙使用1317个手机APP软件,进行非法放贷。受害人须在7日内还款,一旦受害人贷款逾期,平台将根据逾期自动提升贷款金额。对逾期未还款人员交由催收人员对受害人以短信轰炸、P图等多种软暴力方式实施非法侵害。

警方截至2019年11月份的侦查结果显示,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间,该犯罪组织共签订阴阳贷款合同327.8万笔,累计放款59.75亿元,累计收回91.16亿元,从中非法获利31.41亿元,受害人涉及全国各地近20余万人,仅甘肃省受害人就达3万余人。

至案件破获前,该犯罪组织尚有未收回账目约98.47亿元,其中本金14.7亿元,逾期利息83.77亿元。目前,该案共破获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诈骗等四类238起刑事案件,扣押涉案资产20.74亿元。

大数据分析精准锁定受害人

让人不寒而栗的是,“套路”不但缚住许多受害人的生活,还缚住了他们的头脑。不止一位还不起借款和利息的受害人转而“卖身还贷”“为虎作伥”,成为加害者的一员。

甘肃警方破获的一起“套路贷”案件中,警方在天津网贷平台抓获了一位犯罪嫌疑人王某。家境贫寒、父母离异的他,由母亲做家政供到了大学。为减轻母亲压力,2018年王某从网贷平台借款3000元用于交学费,并计划通过勤工助学还清贷款。没成想,这3000元转眼滚成了9万元,远远超出王某偿还能力。

无奈之下,王某的母亲想方设法帮儿子还债,但只能还上5万多元。为将剩下的“欠款”一笔勾销,在贷款平台业务员的游说下,王某办理休学,加入该“套路贷”公司“打工”还贷,由此走上了犯罪道路。

一位长期从事反电信诈骗的民警说。“套路贷”犯罪在2017年只有零星几起,2018年一年时间,“套路贷”就在各地疯狂出现。一个案子的受害人数和涉案金额从最开始的十几人、几十万元,发展到十几万人、几十亿元。

据统计,截至2019年11月份,兰州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已处理电信网络诈骗警情5378起,累计止付、冻结涉案金额5100余万元,有效预警劝阻受害人2.3万余名,避免受害人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其中兰州公安“2·12”特大“套路贷”专案现场查控涉案人员750余人、扣押涉案财产金额超10亿元。

“现在这些套路贷平台发展得越来越‘正规’。”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俊峰说,这些公司有的有合法外衣,成立了企业,有的入驻高档写字楼,甚至给自己披上“互联网企业”“大数据企业”“互联网金融”等各种华丽的“外衣”,内部组织架构严密,岗位分工明确。有的甚至在管理中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和前、后端风险防控机制。

同时,这些套路贷平台大量开发网络应用,并且把个性推荐、大数据分析技术运用其中,一旦用户下载“上钩”,便把获取到的用户信息通过大数据模型进行分析,对其可骗价值进行等级划分,实施精准“套路”。

警方在该“套路贷”平台的后台数据中发现,我国西部一村庄有19位群众曾连续十余次向该“套路贷”平台申请贷款,均未获批准。警方介绍,这些群众可能是“撸贷”团伙,有过不良贷款信息,被“套路贷”平台的大数据自动过滤了。

兰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大队长李刚介绍,“2·12”特大“套路贷”专案,犯罪团伙非法获取了482万人的通话记录、电话号码本、银行卡号等公民个人信息。警方甚至在其后台发现了犯罪团伙自己制作的一本全国电话号码本。

随着掌握的情况日益充分,警方发现,此类“套路贷”团伙的“人事制度”很有一套,不但善于把原本的放债对象转化为“业务骨干”,团伙内部分工协作的“蜘蛛网”也相当发达,除了有专门的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外,甚至有专门的法律部门,负责规避法律问题。

监管缺失与法规缺位

兰州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副教授程贵说,目前房贷、车贷及各种消费贷款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正规贷款机构门槛太高,这为不法网络贷款机构的生存提供了庞大的借贷群体基础。同时,监管缺位给这些网贷机构走向违法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首先,2015年出台的互联网金融意见只是原则性地规定网络借贷业务由银保监会监管,而未明确网络借贷行为的性质,以至于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时常出现监管缺位的情况。

其次,网络信贷的隐秘性和网络平台的高科技性,给各部门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技术难题。工商、金融、网络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享有不同管理权,但部门间难以形成相互配合和支持,导致网络信贷乱象层出不穷。国家相关部门禁止“校园贷”后,此类贷款迅速披上“手机租赁”“消费垫付”等“马甲”,继续大行其道。

而监管缺失的背后,反映出的则是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与缺位。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祝伟介绍,我国目前出台的网络金融监管的法规大都是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制定的针对某一类网络金融的法规,层次较低,无法对各单位协同监管治理起到统领作用。更重要的是,我国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多零散分布在各种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中,且性质界定不够明确,以至于出现无法准确判定贷款方是否构成违法犯罪的情况。

采访中,司法部门人员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直至“套路贷”这种犯罪呈现出“量大面广”的特征后,一些地方才意识到“套路贷”是违法行为。最早有人报案,有些地方都不敢接案,因为贷款的合同齐全,事实清楚。

同时,网络金融乱象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及监管审核不严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手机APP应用审核比前几年严格了,但仍存有漏洞。例如,苹果市场只审核C端,即面向终端用户的那一端,不审核服务端。一些“套路贷”平台在服务端做了一个开关,审核时候用的是A面,审核通过时通过开关切换成B面,以此逃避审核。

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建议,应该通过互联网企业与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搭建一个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控平台,把非法网络金融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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