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因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2016年度业绩预计违规、2018年度业绩预计违规,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违规共六项违规行为,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乐视网拟于1月8日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召开公开致歉会。
细数乐视网违规行为,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首当其冲。乐视网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度贾跃亭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15.59亿元,期末余额为9.31亿元;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度贾跃亭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2.2亿元,期末余额为4.91亿元。
违规担保方面,据公告,乐视网2015年度、2016年度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为贾跃亭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目前来看,相关违规担保目前尚未解除。多名债权人已提起仲裁要求乐视网承担担保责任,乐视网因违规担保可能遭受巨额损失。
深交所还注意到,乐视网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违规事实清楚。无法表示意见主要原因是对乐视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准确性、无形资产减值的合理性以及期末应付服务商暂估款等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确定是否存在重大错报,也无法判断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此外,乐视网还存在2016年度和2018年度业绩预计违规。其中,2019年1月30日,乐视网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亏损6.08亿元至6.13亿元。2月27日,乐视网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亏损20.26亿元。4月26日,乐视网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40.96亿元。乐视网2018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相比,存在重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
违规情况最为严重的则是乐视网发生大额募集资金使用违规。2016年8月至11月,乐视网通过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西藏乐视)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版权时,西藏乐视将募集资金陆续转入乐视网一般账户,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税费结算等非募投项目支出,涉及的募集资金累计8.81亿元,于2016年年末全部归还。深交所发现,乐视网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认为,乐视网违规事实清楚,情节严重,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多项条款规定,决定对乐视网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