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被堵隐患丛生,相关标识尚未统一规范

   2020-01-09 法制日报730
核心提示:消防通道被堵隐患丛生,相关标识尚未统一规范
近日,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现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鼓励通过拨打96119、广东消防违法举报微信小程序、12345政务服务系统、广东消防网等进行举报投诉。

《通告》指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对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近年来,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在多地频繁出现,因消防车通道被堵塞造成发生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现场的问题并不鲜见,由此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思考与讨论。

消防通道经常被堵,严重影响救援速度

2019年12月2日晚,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SR新城A座102号商住楼外墙保温材料突发大火,导致5层以上楼体被烧焦。经过3个多小时的全力扑救,明火连夜被扑灭,298户居民被紧急疏散转移。

浑南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称,原本只是五楼的一户窗口外墙保温材料起火,由于离楼体最近的消防车通道被停放的车辆堵塞,未能在初期阶段控制火情,仅仅6分钟火就蹿到了楼顶。

据相关媒体报道,火灾发生后,有现场居民质问停车阻塞消防车通道的车主,没想到该车主却振振有词:“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

随后,公安机关介入,对当晚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车主进行调查。

无独有偶。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花园一高层住宅楼不久前发生火灾,救援中因消防车通道被堵,消防员不得不现场切割隔离桩台,大家合力掀翻占道车辆。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当时在消防车通道上,停了大量私家车。对行进速度造成影响的大约有30辆车,物业紧急联系车主,大约5分钟协调后,绝大多数车都开走。根据现场了解,差不多6分钟,大火就从2楼蔓延到15楼。”

幸运的是,上述两起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应时刻保持畅通。国家法律和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也有一系列明确要求。但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日益增加、私家车越来越多,加上公众的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小区、商场等公共领域的消防通道被侵占、被堵塞成了常态。

《法制日报》记者随机走访了几个小区后发现,这几个小区普遍存在消防通道不同程度被占用的问题,尤其是建得比较早的小区,设计时并没有考虑到多年后汽车数量迅速增长的状况,地下车库不多甚至没有,地上车位设置也比较少,有些车只能停在消防通道上。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火灾救援分秒必争,占用消防通道会阻碍救援工作,影响救援速度,造成更大伤亡。占用消防通道的物品如果是可燃物,有可能加重火情,使火势更大,扑灭更加困难。另外,小区楼道也是消防通道,是发生火灾时最主要的逃生通道,很多居民平常会在楼道内放置废旧物品,一旦发生火灾会阻碍人员疏散,延长疏散时间,甚至导致踩踏事故出现。

“某些占用消防通道的人存在侥幸心理。不少小区停车位不足是常态,而小区突发火灾是意外,发生的概率也小,所以这这些人认为堵塞消防通道也没关系。”唐钧说。

占用通道于法不容,物业理应担负责任

占用消防车通道不仅是公共安全意识淡薄的表现,还暴露出某些人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后的处罚措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消防法还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据相关媒体报道,2019年12月12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管理责任、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明确将违法行为纳入信用体系;2019年12月16日,又下发通知决定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从发布通告、划线管理、组织清理、执法整治、宣传曝光、熟悉演练六个方面开展集中治理,并于当天召开视频调度会议,专题部署消防通道堵塞整治工作。目前,集中治理行动正在全国各地进行。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无论是消防通道还是应急车道,在出现紧急情况下都是抢救生命和财产的快速通道。特别是在封闭式的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救援车辆只能沿高速公路到达现场,此时应急车道所具有的“生命通道”的意义就会体现出来。如果所有车辆将应急车道留出供救援车辆通行,将会为事故中的受伤者争取更多的生命急救时间。

“目前尚缺乏统一、规范的消防通道标识,加大了监管执法难度。物业公司是小区消防通道的第一负责人,对于小区消防通道的日常管理来说,让消防部门每天去所有住宅小区进行监督检查不现实,更多还是要靠各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切实承担起责任来。但由于物业公司并没有执法权,所以在进行消防通道管理时常常也会面临一些困难。此外,消防通道在小区内部,交管部门也无法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唐钧说。

除了不断强化火灾事故发生前的监管外,火灾事故发生后的协调工作也十分重要。唐钧认为,火灾救援过程中主要是消防部门在进行救援,但是解决交通堵塞疏散车辆还需要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要避免出现消防车被私家车堵住,减慢救援速度的情况。

宣传教育必不可少,提高居民消防意识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相关负责人呼吁,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一份事关生命安全的神圣之责,不断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自觉为消防车让行,这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

“相关部门在作城市总体规划布局时,要根据城市车辆不断增多的现实情况,合理增加停车位。比如,利用暂时不用的空地统一修建临时停车场等,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相关部门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尽量不占用车道设置停车位,对临时停车位严格审批。对于长期占用车道的车辆迁至附近停车场统一管理,鼓励设置消防文明街区。”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姜迪宁说。

姜迪宁认为,除了政府部门以外,各单位尤其是物业管理公司应该积极承担责任。提倡居民小区人车分离,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建立高架车库,政府给予一定补贴。

针对某些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姜迪宁认为,需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手段,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大计、教育为本,可以多方面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火灾案例教育、法治教育等,不断提高小区居民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

“除了采取多种手段将火灾事故发生的概率尽量降到最低之外,还需要不断完善应急措施。做到紧急状况发生时,能够有条不紊地及时化解消防通道被占用给火灾救援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姜迪宁说。

唐钧认为,面对消防车通道被占用这样的意外情况,还可以采用更加先进的技术,提高火灾救援效率。比如使用微型消防车,在一些老街小胡同,或是小城市里,一旦发生火灾,大型消防车由于体积过大,不一定能进得去。微型消防车体积小,非常灵活、迅速,在接到指令后就可以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一步提高灭火效率。还有投弹式高层建筑干粉消防车,能够解决高层救火进不去、展不开、够不着等难题。消防无人机也能用于火灾现场侦查监测、抛投救援物资和直接灭火。

“不断提升消防救援技术手段,也能及时化解一些突发状况。总之,消防工作要以降低事故伤害为目的,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为原则。”唐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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