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10起买房可自提公积金 一两个工作日到账

   2020-01-10 互联网880
核心提示:北京1月10起买房可自提公积金 一两个工作日到账
1月10日)开始,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以及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都可以自己办理提取了,而且还能不用跑柜台,动动手在网上就能办结。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前发布的《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纸质申请表及部分业务网上办结的公告》中规定:从1月10日起,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人自己办理提取,也可以单位经办人办理。

网上办理提取办理的时限是多长,也就是多久能够提到钱?根据“京房字”微信公众号解答,目前系统正在上线初期,为了稳妥起见,还需要人工审核。网上办理的时间是工作日的9点到19点,如果提交的当天工作人员就看到,那么当天就审核,再不济也是第二天就会审核。所以从申请办理到钱款到户,也就是一两个工作日的时间。

将来系统运行成熟后,对于可以提供网签号的申请,系统是可以自动识别,不需要人工审核,那么就可以做到“秒到账”啦!

另外,配偶一方为购房人,另一方如果提取公积金,是否可以网上办理?据介绍,目前只能去柜台办。

下面进入正题,首先以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例,来给大家详解一下流程,包括新房、二手房、自住型商品房、共有产权房。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

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业务(未注册的用户可在登录页面办理注册开通)。

提示: 个人注册仅支持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操作步骤:点击登录页面的【注册开通】,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校验个人信息,阅读并勾选确认《综合服务渠道个人用户注册协议》,填写联名卡验证信息,设置交易密码和登录密码,完成注册。

第二步: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在“基本信息”栏目下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婚姻状况”为“未说明的婚姻状况”的,需选择一个有效状态。

“婚姻状况”选择“已婚”后,点击“婚姻信息修改”按钮后,系统通过北京市民政系统进行校验,有记录的选择一条记录系统自动回填;无记录的,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结婚证”影像。 在“房屋相关信息”栏目下,选择“是否有网签”信息项,根据是否网签选项不同,分为两种情况。

(1)“是否有网签”项选择“是”时,选择“房屋所有人”和“所购房屋类型”,选择所购房屋类别,包括:存量住房、商品住房期房、商品住房现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期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现房。录入网签合同编号、网签查询密码后,鼠标单击页面空白处。查询成功后系统反显信息;未查询到购房信息的,需修改网签信息重新查询或在“是否有网签”项选择“否”,并录入相关信息办理申请。

(2)“是否有网签”项选择“否”时,选择“房屋所有人”和“所购房屋类型”,录入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出售人或开发商名称、出售人证件号码(选填)、购房金额、所购住房坐落、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并上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票原件影像(也就是照片,一定要拍清晰哦)。

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联名卡卡号。

第三步: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提示: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在页面“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栏中,【申请进度】展示该事项审核状态,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第五步:查看进度

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提示:【申请进度】为“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不通过原因。 【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补充的材料及原因。鼠标左键双击该事项记录,可在补充上传影像后,重新提交。 【申请进度】为“待审核”、“审核中”的,为未完成审核,请稍后再次查看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更新申请进度。

下面,介绍一下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网上办理流程,先以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类为例。

第一步:登录系统

具体步骤和刚才购房提取的一样。

第二步: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在“基本信息”栏目下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租房类型】为“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 “婚姻状况”为“未说明的婚姻状况”的,需选择一个有效状态。“婚姻状况”选择“已婚”后,点击“婚姻信息修改”按钮后,系统通过北京市民政系统进行校验,有记录的选择一条记录系统自动回填;无记录的,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结婚证”影像。 在“房屋相关信息”栏目下,内容均置灰,无需填写。 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联名卡卡号。

第三步: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提示: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在页面“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栏中,【申请进度】展示该事项审核状态,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第五步:查看进度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申请进度】为“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不通过原因。 【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补充的材料及原因。鼠标左键双击该事项记录,可在补充上传影像后,重新提交。 【申请进度】为“待审核”、“审核中”的,系统未完成审核,请稍后再次查看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更新申请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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