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经济时代来临 将给生产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2020-01-12 光明日报780
核心提示:知识经济时代来临 将给生产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刚刚过去的2020年元旦,有不少人选择在聆听跨年演讲中过节,无论赶赴现场还是文字音频阅读,期待获取新思维的人们展现出对知识和创新的渴求。

知识付费、人工智能、数字产业、创意经济……在更多的社会变革中,以知识要素、科技进步、创新创意为主要驱动力的知识经济时代已经来到我们身边。知识和创意在经济发展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并逐渐成为引领要素。知识经济的兴起是一场无声的革命,对我们的生产方式、思维方式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知识经济时代,什么要素最珍贵?知识经济给我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哪些影响?让我们走近多位专家学者,听听他们对这些热点的理解。

1.知识付费:一种井喷增长的潮流

“看了跨年演讲,换一种方式认知世界,真是大开眼界。”2020新年钟声响起后,一家互联网人力资源企业的首席运营官,在连续三年看了罗辑思维节目创始人罗振宇“时间的朋友”后感叹。

比罗振宇的“知识春晚”早一天,财经作家吴晓波上演了“预见2020”为主题的跨年演讲。新华社高级记者刘丽娜从北京飞到厦门赶赴这场知识的盛宴。“当下,‘知识付费’俨然成为一种时尚,影响了很多人的生活方式。”刘丽娜告诉记者。

作为一个知识人,刘丽娜认为“知识付费”渐成气候得益于几大原因。“它契合了新媒体技术对知识传播方式的改变,契合了改革开放几十年后中国人对知识更新的渴望,契合了新兴中等收入群体崛起的潮流。”刘丽娜说。

付费阅读、公众号打赏、直播赞赏、付费授权转载等方式表明,飞速发展的知识付费,在内容和模式上正逐渐走向更多元的产品形态,产业链也日益完善。

然而,在知识付费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所面临的也并非都是鲜花一片。“这可能需要理性的竞争与适度的监管相结合,以使其在不断成长过程中与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相匹配。”刘丽娜说。

“随着知识付费用户消费趋理性,在大量的知识付费产品面前,内容才是核心,除了填补碎片时间的普及类知识外,垂直化的深度内容将成为新趋势。”艾媒数聚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张毅认为,知识付费的场景正在拓宽,从财经、职场、健康、阅读、技能等走向更加精细、多元的领域,专业化要求更高更强。如何持续生产让用户觉得“物有所值”的优质内容,是知识付费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2.协作创新:一种无处不在的理念

作为数字经济领域专家,中央财经大学中经数字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端更多地关注知识经济时代给生产方式带来的变革。

当前,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在这种大背景下,知识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资源,同时知识创新本身又可以有效促进其他要素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整个社会的全要素生产率。

“知识经济的概念最早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1996年提出。与以稀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为主体的传统经济模式不同,社会产出效率与效能越来越取决于知识的有效生产、传播、创新和应用,知识和科技应用成为社会财富和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源泉。”陈端说。

陈端指出,以科技为核心所构筑全新的生产力系统必然带来生产关系的重塑。以创业创新为驱动、以风险投资为支撑,以面向资本市场的跨越式成长为路径,涌现出很多知识型、信息型、平台型企业,社会财富分配体系越来越向拥有专业知识和技术的群体倾斜。

传统经济模式下,由于稀缺资源带来的发展天花板,社会竞争和企业竞争往往是一种“你得即我失”的零和博弈。而知识经济以知识和信息的共享带动社会财富创造的共创共享,协作与协同变得更加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在思维方式上顺势作出调整,放大自身格局,立足动态发展、协作共赢来设定目标和考虑问题,同时面对不断迭代更新的知识和技术保持终身学习能力。”陈端说。

3.知识产权:一个不可或缺的支撑

农业文明时期,发展靠土地;工业文明时期,发展靠能源和原材料;而在知识经济时代,发展要靠智力成果及其知识产权。

最近一段时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吕薇、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执行副院长何炼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识产权与科技法研究所所长孙国瑞研究的一项重点,就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刚出台不久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在专家看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加强。

吕薇分析,新形势下,我国创新能力从以跟踪为主转向跟跑、并跑、领跑“三跑并存”,迫切需要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部分企业进入行业技术前沿,知识产权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必须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吕薇说。

“也要看到,知识产权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保护意识淡薄、法律执行不力等问题,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的现象仍然存在,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明显改观;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何炼红说。

面向未来,要调动行业协会、商会、志愿者等多方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形成知识产权多元保护模式协同发展的“大保护”格局。

“知识产权保护不是某个部门的‘独角戏’,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有赖于行政、司法、执法等部门及相关从业机构和行业协会的通力协作,以及全社会对创新文化的认识及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孙国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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