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门:参加疫情防治取得的补助和奖金免征个税

   2020-02-07 中国新闻网570
核心提示: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6日发布公告,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6日发布公告,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二、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2月6日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 lee2017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积分购买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sitemaps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