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北京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介绍,丰台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的规定,对隐瞒湖北旅行史的刘某及其男友二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3月14日,铁路警方依托陆地警务协作机制向丰台公安分局通报,一名湖北籍女子乘高铁抵达北京南站。丰台分局北京南站疫情防控处置专班民警发现该女子自述情况存在疑点,前来接站的所谓单位领导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民警将二人控制开展进一步调查。经查,刘某,女,26岁,湖北咸宁人,北京某公司员工。1月22日,刘某离京返鄂后滞留当地,为逃避管控措施尽早回来,刘某与男友吕某,34岁,外地在京务工人员,多次商议,采取谎称前往江西复工的手段,通过熟人开具了江西某公司工作单位接收证明,于3月12日骗取了湖北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出省证明。
3月13日晚,刘某由其父刘某坚驾车送至湖北省京港澳高速赤壁服务区。吕某用刘某护照网上购买河南商丘至北京的高铁车票,并通过网络以6000元的价格雇佣商丘黑车司机吴某,驾车将刘某由赤壁服务区转送至商丘火车站。期间,吴某为刘某提供了河南当地手机卡,以逃避沿途防疫检查。
3月14日11时许,刘某乘高铁到达北京南站,吕某按照事先约定,冒充刘某单位领导接站,后被民警当场识破。对刘某、吕某二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的行为,丰台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的规定,对二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目前刘某在丰台区指定地点隔离观察,通过隔离观察后,执行拘留。同时北京警方将相关人员违法情况通报属地,湖北警方已对刘某坚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河南相关部门已对吴某隔离观察,并依法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