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1月15日消息,依据《钢铁行业标准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标准企业管理办法》,2016年3月,工信部启动了钢铁行业标准企业动态调整作业,并于2017年4月布告了第一批吊销的29家企业和需整改的40家企业名单,起到了较好的提示和警示效果。为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企业继续标准运营,做好标准企业年度审阅作业,经企业自查、当地初审、专家核实,2018年1月15日,工信部对第二批拟吊销和整改的钢铁标准布告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听取各方定见。
在此次标准动态调整中,拟吊销19家企业标准布告资历,首要存在以下景象:一是列入钢铁去产能使命,锻炼设备已全部关停并封存,或全体退出的钢铁企业;二是被其他标准企业吞并重组、已刊出的企业;三是因商场原因,企业已停产1年及以上现在仍未复产,无法保持标准企业正常出产运营所有必要的基本条件;四是遵守城市开展需要,已全线停产,锻炼配备用于钢铁去产能或其他项目的产能置换;五是中央环保督查组反映企业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企业。
吊销标准布告资历,标明这些企业与标准条件要求存在较大距离,不代表这些企业不能进行钢铁出产运营,除部分企业自动退出钢铁行业外,各地要将不契合钢铁行业标准条件的企业列为监管要点,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对达不到环保、质量、能耗、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企业,要归纳运用法律法规、经济和商场手法,推动其退出或转型开展。对于吊销标准布告资历的企业,后续如能依照标准条件要求继续标准出产运营,准则上自吊销布告之日起,12个月后可按程序从头提出契合《钢铁行业标准条件》请求。
12家企业拟列入整改名单,首要存在以下整改景象:一是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物超支排放、应急限产减排及防风抑尘措施执行不到位等状况,已被环境保护部环保法律监管责令整改;二是发作较大安全出产事端,形成多人伤亡,安全法律监管责令整理;三是能耗专项督查责令限期整改;四是未准时提交企业自查资料的企业。
被列入标准整改名单的企业,要依照环保、安全、能耗等方面的整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整改到位,现已整改到位的企业,要吸取教训,切实依法依规做到继续标准运营。有关企业要自动将整改执行状况及时向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和工信部反馈。别的,48家企业在钢铁去产能中关停了部分锻炼配备,25家企业名称发作了改变,此次同时予以改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钢铁行业标准企业的动态调整力度,一经发现存在触及吊销和整改类景象的企业,将及时组织核实并向社会布告,也欢迎社会各界对布告的标准企业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