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原省长陈国强被控受贿3566万,一审开庭,当庭落泪

   2020-06-10 互联网张桓硕网1030
核心提示:今天,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受贿一案。被指受贿3566万余元,陈国强当庭落泪。
  今天,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受贿一案。被指受贿3566万余元,陈国强当庭落泪。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陈国强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今年1月与陕西原省委书记赵正永同时被双开。


陈国强受审当庭落泪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陈国强利用担任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融资贷款、职务晋升、职工录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566万余元。

陈国强出生于1962年5月,安徽宿州人,历任陕西省人社厅副厅长、省政府秘书长等职,2018年1月升副省长,去年3月被免职。


陈国强
今年1月4日,陈国强与陕西原省委书记赵正永同时被处理。中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称——

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

违规干预插手干部人事工作,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贪欲膨胀,收受礼品、礼金,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企业经营、干部职务调整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就在陈国强案开庭前一个月,赵正永同样在天津一中院受审,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赵正永受审
天津一分检指控:2003年至2018年,赵正永单独或者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其中2.91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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