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顾客放心、安心地购物,才是“双11”作为购物狂欢节的底子。
11月以来,“双11”购物节的前哨战现已打响,顾客在兴奋地买预售、加购物车时,一不小心就会掉入商家设置的营销圈套。买一件产品要集齐五六种优惠券,优惠短信轰炸手机被塞满促销信息,先提价再降价优惠、价格“不降反升”,说好的优惠说没就没了……种种乱象,不胜枚举。
从“双11”初次被电商渠道打造成“购物节”以来,这个日子已逐步开展成国内最重要的电商盛典,乃至开端走向全球商场。“双11”见证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开展,也调动了民众的消费热心,发挥了对顾客网购启蒙的效果。
但是,跟着买卖数据年年攀升,各种营销套路也纷繁出现,给顾客带来了重重困扰。“双11”既是网购的狂欢节,也是各类侵犯顾客权益的高峰期。
电商行业的开展,极大便利了民众的日子,激发了商场活力。而伴随网购习气的养成,顾客心态也发生了改动。顾客不只期望从网上购买到价格实惠的产品,还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关于电商渠道而言,这意味着“野蛮生长”的营销形式有必要改动。电商渠道有必要在撮合买卖的基础上,加强实行渠道责任,在渠道管理、信息发表、公平竞争、顾客权益维护等方面多下功夫。经过加强对入驻商家的监管,促使其诚信遵法运营,让购物节完全离别不合理的虚伪促销,以此更好地保证顾客权益。让顾客定心、安心肠购物,才是“双11”作为购物狂欢节的底子。假如处处都是“坑人”的圈套,顾客又怎能狂欢呢?
不久前,阿里巴巴、京东等10家电商企业代表一起签署了《电子商务诚信条约》,从名副其实、童叟无欺、客观公平、维护数据、奖惩有用、开放同享、守信履约7个方面,建议各电子商务渠道仔细饯别条约。渠道能否真正饯别条约,仍需咱们拭目而待。一些商家显着的违法违规行为,比方先提价再打折,属于典型的诈骗行为,渠道有必要采纳办法进行标准和管理。
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即将实施。电商法是我国电商范畴首部综合性法律,为保证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标准调整顾客与电商运营者、渠道内运营者之间的联系供给了法律依据。本年的“双11”是电商法落地之前的一次试水。对此,商场监管部门理应活跃作为,为顾客定心购物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