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发布三项债券业务指南

   2024-12-24 00

昨天(6日),北交所发布融资业务咨询、简明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三项债券业务指南。北交所表示,将持续夯实债券市场制度基础,不断优化相关制度安排,提升服务能力,更好支持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发展。

三项业务指南中,《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4号——融资业务咨询》显示,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可以通过电话、书面、现场咨询等方式,就规则适用、审核问询等事项提出咨询。债券业务部门对市场机构提出的咨询沟通问题,应当及时分析研究并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依法依规可以直接回复的,应当直接回复;咨询事项复杂的,原则上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显示,对适用优化审核安排的发行人、符合条件的科创和绿色债券发行人以及最近两年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较好的上市公司等优质主体的信息披露要求予以适当简化,合理降低信息披露成本。

《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试行)》进一步细化债券募集资金管理要求,明确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调整等事项的限制情形、必要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引导发行人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压实中介机构核查责任,更好防范募集资金相关违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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