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EN50498该标准以EN协调标准的方式规定了上述第一种认证形式(即CE自我宣告的形式),适用范围为2004/104/EC汽车EMC指令附录 I中条款3.2.9定义的产品。如:车载充电器,车载冰箱,加热器,车载视听娱乐产品,车用的FM发射器等等,这类消费类汽车电器产品都可以通过CE认证的方式销往欧盟各国。这样,不但认证测试的流程可以完全本土化,而且相对e/E mark型式认证而言,费用大大降低,周期大大缩短,对于系列产品的申请和报备或证书内容的变更也会更适应市场需求。过去,对于消费类车载电子电气产品出口欧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