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增强企业软实力;
(二)促进研发,提高研发组织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管理规范化;
(三)享受资金援助及提供的其他便利政策;
(四)获得购置产业用地资格;
(五)享受税率优惠政策、降低税负,使企业资产及收入充分“阳光化”;
(六)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企业行业地位,为上市铺平道路。
税收优惠
(一)所得税率优惠。按新的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未按新办法认定的企业和之前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再享受优惠所得税率,从2008年起企业所得税将逐年递增至25%。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三)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五)投资抵免。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目前,税收优惠和无偿资金的争取不是贵公司最为看重的。但以下几点,可能对贵公司的战略无疑会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A、提升公司形象。相对于其他的手段而言,代价最小,效果却是其他手段难以替代的,
B、上市的发展战略。首先,面对贵公司上市的战略发展规划,国家高新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题材。再者,上市战略,要求贵公司不可能长期处于亏损或亏损的边缘,即使做也要做出利润来(目前,国内公司上市全部面临如此问题)。因此,上市使得财务和内控规范化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免税或低税率成为解决资产“阳光化”问题的可能,或是一种可行的很好的方法,上创业板的企业大部分采取了上述方法是最好的例证。但,这要有提前筹划为前提保障。
境外上市的门槛降低,但给潜在股东带来利润预期的多少决定能从资本市场里拿钱多少的规则不变。
C、拿地。我国大陆房地产行业长期的、高速的增长,使得不动产成为增值最快,保值最好的财富之一。目前,深圳尤甚,土地成为最稀缺资源。高新技术企业有资格在深圳拿地。贵公司作为有规模,有实力的大公司集团。有自己的土地不失一种进攻和退守两全的长期风险控制工具。